树木评估
 
     
  树木、果树、苗木、苗圃、 花木盆景等价格评估
园林绿化价格评估
拆迁补偿价格评估
树木价格信息咨询
民事诉讼价格评估
 

 
山东评估总部
地址: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乐梦公寓4号楼730
电话:13589089830
邮箱:1781670851@qq.com

江苏评估办事处

地址: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花都广场17幢108号
电话:13915093299
邮箱:1781670851@qq.com

浙江评估办事处
地址:湖州市长兴县太湖大道
电话:13857252799

邮箱:1781670851@qq.com

-> 新闻中心
龟池中放养水生植物的禁忌
【字体:
2021/12/15 15:20:52
已阅读 884
露天养龟的朋友,常常喜欢在龟池水面放养一些水生植物,比如水葫芦、水浮莲、萍类等,其目的一是为水龟提供青饲料食物,二是想尽力营造仿生态的养殖环境。也是有不利之处的。
原因有以下几个:
(一)水生植物水葫芦、水浮莲的叶面含有一层蜡质物质,龟只吃了这些东西不容易消化,如此长期将会引起龟的消化道疾病。
(二)水生植物常常是寄生蛔虫、肝片吸虫、姜片虫等体内寄生虫的载体,是侵袭龟体的寄生虫传染源。
(三)虽然水葫芦、水浮莲等水生植物含有植物蛋白、粗纤维、钾盐矿物质等营养物质。但是,这些水生植物内含有草酸,具有一定泻性,容易引起龟拉稀和影响龟的钙元素的吸收。
综上所述,上述水生植物在龟池放养需谨慎。如果我们在现养龟池基础上稍做改变,增设龟旱地匿藏、避光的栖息地方,在水中或池边放置盆栽植物造景,同时在龟日粮中拌入适量青饲料投喂,完全可以达到一定效果的。

山东正时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